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马鞍山市润瑞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宜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九霖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5-0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民初6868

南京宜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九霖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润瑞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布草加工款91902.62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1600元;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律师费6400元;4、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二在对被告一未出资范围内与被告一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