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王新生、王晓君诉被告周松、南京桔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别具一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沈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4-10-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民初3643

南京桔住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新生、王晓君诉被告周松、南京桔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别具一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沈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364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王新生、王晓君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