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2347号
王德和:
本院受理邱福有诉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234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邱福有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成子忠
联系电话:025-8376899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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