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许凡诉被告罗双平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4-10-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1民初3154号

罗双平:

本院受理原告许凡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0111民初3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十一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025-8376879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