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5167号
南京迪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久鑫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迪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检测服务费246360元及利息(利息以246360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4年8月16日4547元);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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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