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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熠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召开和解债权人会议公告
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


 

2024)0111破29号之二

 

本院根据汪志军的申请于2024511裁定受理南京熠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熠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24日,本院根据熠成公司的申请裁定熠成公司和解。

本院定于2024年9309:30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召开和解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