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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信通航(江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日期:2024-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


公  

2024)苏0111破39

 

2024年520本院根据南京珠联璧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建信通航(江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建信通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923日,建信通航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余额为9.31元,已发生破产费用1541.29且建信通航公司已停止经营。管理人认为,建信通航公司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无财产可供分配,亦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故申请宣告建信通航公司破产并终结建信通航公司破产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9月26日裁定宣告建信通航(江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建信通航(江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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