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2743号
管欣茹:
本院受理原告扬州云帆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诉被告芜湖市江南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芜湖市江南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扬州云帆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274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扬州云帆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36元,减半收取1268元,保全费1100元,共计2368元,由原告扬州云帆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郑鹏
联系电话:025-8376875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