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 苏0111民初2999号
丁希芝: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林蒲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林蒲社区居民委员会对本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苏晓
联系电话:025-8376863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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