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3610号
江苏乾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迅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制作款7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欠付款项7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承办法官: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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