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江苏源坤典当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分公司诉被告李严典当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4-09-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民初3469

李严

本院受理江苏源坤典当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分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原告江苏源坤典当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分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3469之一民事裁定【准许原告江苏源坤典当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分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江苏源坤典当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分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四年九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