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穆震诉被告黄学斌、黄雅婷、俞存凤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4-08-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苏0111民初337

黄学斌

穆震诉你与黄雅婷、俞存凤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作出了(2024)苏0111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穆震对本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你系被上诉人之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穆震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24)苏0111民初337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判令一审诉讼费和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案移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四年二十二

 

 

 

承办法官: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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