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1772号
江苏炎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珑芯钰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新荣诉被告江苏炎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贝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珑芯钰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曾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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