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2859号
吴凤兵:
本院对原告巴云昌与被告吴凤兵、江苏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江苏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2024)苏0111民初285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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