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1011号
张峰:
本院受理骆宏谱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骆宏谱于2024年7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1011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骆宏谱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骆宏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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