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陈计伟诉被告杨红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4-05-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0111民初906

杨红:

本院受理原告陈计伟与被告杨红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9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计伟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5元,由原告陈计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十四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电话:025-8376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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