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2025号
盱眙兴瑞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李长青、李方琳、李思逸:
本院受理原告祁凡与被告盱眙兴瑞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李长青、李方琳、李思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给原告:截止2023年12月19日因被告而部分归还原借款,尚欠原告本金和利息余额合计30万元(详见计算表。在按约定支付5万元股票损失后,借款本金余额=原借款金额-(原告收到被告款项-应付利息);原告借款100万兀本金及后来还款后的本金余额计算相应的利息,自2020年1月19日起计算至2023年12月28日止,不按被告约定20%按6%计算)。2、判令、被告二李长青、被告三李方琳、被告四李思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相关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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