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5963号
刘小鹏、陈剑涛: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仟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小鹏、陈剑涛、三德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吴国昌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吴国昌对本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王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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