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江苏仟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小鹏、陈剑涛、三德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吴国昌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5963

刘小鹏、陈剑涛: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仟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小鹏、陈剑涛三德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吴国昌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吴国昌对本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自公告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十八

 

 

 

承办法官:王宠俊

联系电话:025-8376860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