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1925号
梁光平:
本院受理原告滕衍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请求: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5万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6368.54元(以5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0年8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暂计至2023年11月20日);三、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吴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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