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6581号
谭长建:
本院受理原告江泽平与被告谭长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38800元及利息(以13880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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