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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雨神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多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6330

江苏多创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南京雨神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多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0111民初63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被告江苏多创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南京雨神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400元及逾期利息(以174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26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驳回原告南京雨神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月十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862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