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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江苏华夏云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电气化工程(海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5793

中铁电气化工程(海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华夏云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电气化工程(海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57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江苏华夏云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江苏华夏云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一月九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