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5681号
陈覆:
本院对原告汪明涛诉被告陈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568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汪明涛货款28000元。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被告陈覆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吕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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