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6017号
赵起保: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新一派汽车美容中心与被告赵起保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原告的车辆维保费用24722元及利息,利息以24722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江浦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