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执异113号
胡亮、王兵、张相中、杨和平、潘嘉、华炜、甄泽华、高鹏:
关于行知技术有限公司与南京象牙塔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行知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要求你们履行出资义务,请求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贾帅、耿彬、栾鸿斌与你们为本案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本院(2023)苏0111执异113号传票,本院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召开听证会,请你们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准时到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张开河
联系电话:025-837687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