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6330号
江苏多创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雨神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多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9700元;2、支付利息1428元;(自2022年1月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 35%计算暂计至2023年9月,直至货款支付之日止);(19700元*4.35%/12个月*20个月=1428元));3、诉讼费用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期满后次日9时5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862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