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郑涛诉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3-1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3658

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涛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负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3658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涛支付劳务费22000元及利息1411.6元。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十一十五日

 

 

 

承办法官:吴晓珺

联系电话:025-8376861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