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3658号
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涛诉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负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36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涛支付劳务费22000元及利息1411.6元。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万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其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吴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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