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张颖诉被告崔夕宇、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零五九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5721

崔夕宇

本院受理原告张颖与被告崔夕宇、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零五九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99932.67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4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江浦人民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十一

 

 

 

承办法官: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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