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5259号
方林:
本院受理原告汤华与被告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6000元和占用利息(利息以6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的法院诉讼费。】、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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