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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悦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白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10-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4646

白薇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悦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白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定被告支付2019年丨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28916元(4.5元/平方米/月*584.]8平方米*11个月),违约金86.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8946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全部诉讼方面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十月十六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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