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中航电科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华都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中航电科江苏新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晶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3-10-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1775

晶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航电科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华都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中航电科江苏新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晶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中航电科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就(2023)苏0111民初177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王宠俊

联系电话:025-83768601/853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