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破24号
2023年6月2日,蚌埠市信丰米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市大亚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南京市大亚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仅630.17元存款,不足以支配破产费用,无可供分配的财产。本院认为:南京市大亚物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8月31日宣告南京市大亚物流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