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因南京津水洁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津水洁公司资产明显小于负债,所有者权益为负,该公司现阶段不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重整或和解的可能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7月21日裁定宣告南京津水洁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南京津水洁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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