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1710号
陈雨:
本院受理郭远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陈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远虎返还借款本金4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7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郭远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财产保全费520元,合计1570元,由原告郭远虎负担234元,由被告陈雨负担1336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陈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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