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雍晓云诉被告朱永雷抵押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07-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2629

朱永雷:

本院受理原告雍晓云诉你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雍晓云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2629之一民事裁定【本案按原告雍晓云撤回起诉处理。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0元,由原告雍晓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三年七十四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