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2629号
朱永雷:
本院受理原告雍晓云诉你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雍晓云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262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雍晓云撤回起诉处理。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0元,由原告雍晓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陈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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