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市浦口区腾业钢管租赁服务部诉被告泗阳县正方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第三人泗阳筑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23-07-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5321之五

泗阳筑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腾业钢管租赁服务部被告泗阳县正方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即你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21日作出(2022)苏0111民初5321号民事判决,被告泗阳县正方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十一

 

 

 

承办法官:潘玉君

联系电话:025-8376878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