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432号
李妍、陈勇、邢磊、许晓芳:
本院受理原告郭岩诉被告徐志勇、南京汇智立动公关策划有限公司、李妍、钱静、陈勇、邢磊、许晓芳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4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岩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郭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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