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秦立元诉被告石桂银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07-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2845号

石桂银:

本院受理原告秦立元诉被告石桂银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秦立元木工装修工资9933.9元。】、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承办法官:黎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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