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顾友祥与被执行人南京路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王春、谭道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日期:2023-06-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执异62号

南京路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王春、谭道红: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顾友祥与被执行人南京路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顾友祥向本院提出追加王春、谭道红为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听证,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听证。

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傅亚峰

联系电话:025-8376869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