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2398号
马乐: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双业天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马乐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马乐承担原、被告签署的协议中三家公司拖欠原告货款的连带责任:1)南京邦亚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货款818047.05元(未开庭,原2023民初488号,后更改为2023民初2830号);2)南京宇鼎硕建材有限公司欠原告货款535397.00元(2023民初487号);3)南京恒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欠原告货款964813.60元(2023民初486号);2、请求判决被告马乐立即支付协议中规定的其他欠款总计177492.60元。3、申请保全。4、本案诉讼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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