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蒋华祝诉被告秦德兵、南京江小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2040

秦德兵、南京江小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蒋华祝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应良华

联系电话:025-8376866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