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1968号
周己付:
本院受理原告马维林诉被告周己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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