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310号
董卫园:
本院对原告济南杰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董卫园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3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837687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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