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5055号
赵宗华:
原告聂庆海诉被告赵宗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505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赵宗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原告聂庆海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8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驳回原告聂庆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被告赵宗华负担4400元,由原告聂庆海负担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期。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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