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3270号
杨小雪:
本院对原告梁高与被告杨小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327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杨小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梁高借款3000元并支付手续费9元,合计3009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杨小雪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林咏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6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