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苏0111民初4635号
徐斌: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诉被告徐斌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对裁定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1)苏0111民初463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并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受理本案。】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承办法官: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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