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姚卫昌与被执行人南京尊玺慧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孙晓波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日期:2022-09-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执异55

孙晓波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卫昌与被执行人南京尊玺慧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姚卫昌向本院提出追加申请,请求追加孙晓波为案件被执行人。本院经审查作出(2022)苏0111执异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姚卫昌申请追加孙晓波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11执异5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年

 

 

 

承办法官:郑红梅

联系电话:025-8376857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