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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农垦园艺科技有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日期:2022-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0)0111破15号

 

因江苏农垦园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农垦公司所有资产已经完成了变价,通过管理人接管、催收、变价等方式,农垦公司资产共计2159533.19元,另有对外应收账款正在诉讼中,尚未结束。由于共益债务债权人永宁街道对管理人认定的共益债务金额有异议,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目前正在二审阶段,尚未判决,故管理人预留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后,无法再继续进行分配。待共益债务金额确定、相关诉讼结束并追回款项后,将进行后续阶段的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本院于2022年8月30日裁定终结江苏农垦园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