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涂小亮诉被告陈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2-08-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2056

陈覆

本院受理原告涂小亮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2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向原告涂小亮支付门窗款25778元;二、驳回原告涂小亮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4元,由原告涂小亮负担250元,由被告陈覆负担444元]自公告之日起30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黎庆东

联系电话:025-8376865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