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郑必勤诉被告赵怀英、雍光江、滕衍钊和陈远珍、刘尚英、虞家秀、滕宏奎、汪贤兵、郑恒秀、张玉华追偿权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2-08-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1679号

陈远珍、刘尚英、虞家秀、滕宏奎、汪贤兵、郑恒秀、张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郑必勤与被告赵怀英、雍光江、滕衍钊和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被告滕衍钊向原告支付原告代偿的债务金额151645.02元及利息,利息以151.645.06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之;2、判令其他各被告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就原告代偿的上述债务余额及利息与被告滕衍钊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各自具体金额分别为:赵怀英持1股应支付给原告本金2614.57元及利息;陈远珍持30股应支付给原告本金78437.10元及利息;刘尚英持1股应支付给原告本金2614.57元及利息;虞家秀持1股应支付给原告本金2614.57元及利息;滕宏奎持1股应支付给原告本金2614.57元及利息;汪贤兵持20股应支付给原告52291.4元及利息;雍光江持1股应支付给原告本金2614.57元及利息;郑恒秀持1股股应支付给原告本金2614.57元及利息;张玉华持1股应支付给原告本金2614.57元及利息。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二年八月一日

 

 

 

承办法官:俞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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